靖江国鸿警用装备

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穿防刺服的死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你面对凶残的歹徒正在准备用刀砍你,你会如何做?你当时会怎样想?
  2. 不考虑成本因素,全身板甲是否是冷兵器时代军队盔甲的最佳选择?

如果你面对凶残的歹徒正在准备用刀砍你,你会如何做?你当时会怎样想?

我仔细看了几十遍视频,给我的感觉:白衣哥肯定练家子出身。在第一波被拳脚相加时,他淡定自如,换一般人早吓得逃之夭夭了。在第二波大肠哥拿砍刀连砍几刀后,他还是那么镇定,虽说脸部被砍几刀,那不是致命伤,换普通人也许吓得屁滚尿流了。

我们所有的民众,应该好好学习白衣哥临危不惧的处置方式,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就应该像白衣哥那样,敢于面对一切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但很遗憾,像白衣哥这样有血性的男人,在当今已经非常少见了 ,人们习惯性的向犯罪分子跪地求饶。

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穿防刺服的死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各种所谓的律师、专家在谈论如何才是正当防卫时,我想起了我的一位远房老表,可以说他把律师、专家的正当防卫表现得淋漓尽致。记得有一次,有七八个混混围住他,让他交保护费,老表是个老实人,呆板的拒绝了这伙混混,于是混混们对他拳打脚踢,打斗中,其中一个小混混拿着匕首捅入老表的肚子里,老表忍着剧痛,把刀从肚子里***,快速捅向了对方,这一刀下去,一下子把对方从前面捅到后面,也就是这一刀镇住了其他混混,吓得他们把伤者送去了医院,所幸的是,两个人竟然都没有死。我想说的是,这恐怕就是所谓律师、专家眼里的正当防卫吧,这没捅到要害部位,要是捅到要害部位,是不是就是过当正当防卫?可惜我那老表没学过医,只是胡乱捅了对方,不懂要害部位在哪里

伟人曾经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作为普通民众一定要记住伟人的话,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应该毫不犹豫至对方与死地,否则死的人就是自己。

任何普通民众没有律师、专家们能说会道,在威胁到自己生命时,只有那些所谓的专家、律师能够把握好正当防卫的分寸,我们要做的就是先把作恶者送去见上帝,先把自己的小命保护好。

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穿防刺服的死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前几年,云南火车暴力***,我在场,当时我跑到附近菜市场猪肉店,想拿把杀猪刀去杀那几个歹徒,我一想,我拿刀去***,我这不是犯罪吗,何况,万一我被坏人看了,法律不会保护我,因为我拿着凶器去***,所以我犹豫了,只好躲,如果允许我用刀去杀歹徒的话,估计也不会有那么多无辜死于非命!!

(内有防身诀窍)

昨天江苏检察在线的微博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100起刑事案告诉你,正当防卫还得靠跑”,他是对的,尤其面对龙哥这样得过“见义勇为”奖的人,你就算打赢了他也可能被追究防卫过当。跑得了,当然要跑,除非你已经被龙哥的三个社员堵住了。

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穿防刺服的死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问题就在于,如果跑不了,面对一把砍刀,而你手无寸铁的时候,你能怎么办?如果在冬天,你会***一点,你可以把外套脱下裹在自己手臂上,尽量在一个地方裹得厚厚的,用它去挡刀。

同时你要大声叫喊,一则震慑对方,二则吸引多人围观,万一有人真的见义勇为帮你报警呢。在挡刀时,保持侧面迎敌,减低被劈中的面积,也方便闪避,;尽量用脚踢土、踢其他物件去干扰对方。

如果是夏天,也尽可能脱下衣服,拉长卷成长条,双手执两端,当对方劈刺过来的时候迅速裹住对方的刀或手腕,然后使劲坐下,使对方的刀脱手。这样虽然冒险但总比坐而待毙要强。

至于心情,只能力求冷静、不怵,只要有一丝机会,就反击,直到对方丧失攻击你的能力——对,就像电动车男那样对龙哥就对了。

什么叫正准备砍?为什么有此问?如果是说目前昆山单车男一事的话,那明明宝马男已经开砍几刀了,单车男是连连躲避,所幸宝马男刀脱手被单车男先捡到而已,单车男本能反应为了保命才免于灾祸…如果本案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单车男的话,相信今后对民众有一个很好的自我保护标准,起码来说,不再那么惧怕歹徒行暴了,敢于正面制止一些不必要事情发生!相反的,如果判防卫过当并加于罪行的话,那么我等无权无势之百姓只有带刀出门了,一言不合就拔刀,反正只能我砍你,你不能还手的,我想也就仅此而已了!我相信正义自有公论,因为前领导人也曾经讲过一段话:在特定情况,特殊领域,特殊行业,大部分人民既认可的可又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所违背的要加于修改并与其让道…虽然文字不尽相同,但意思却为一样,各位什么看法,请留言!

期待正义得到伸张!

整个过程也就短短几分钟,白衣男遭到群殴,已经没有抵抗能力,步步后退,但纹身男仍然不依不饶,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奋起反抗,纯粹是迫不得已的自卫行为,空手搏击持刀纹身男,并将凶器打落,白衣男捡拾起刀后搏击也是自卫行为及本能。期间,纹身男受伤后跑向宝马车,可能是取其他凶器如枪支等,白衣男可能面临更大的危险,进一步搏击彻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处于本能,如此危机状况下白衣男很难判断他是否有还手能力,进一步搏击是合乎情理的!

虽然民众一遍倒的认定整个过程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审判权利不在民众,而在***!

这个案件这将是一个标志性案例,***的判罚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够服众,涉及中国大陆地区依法治国的进程及民众对法律法规的信心!

不考虑成本因素,全身板甲是否是冷兵器时代军队盔甲的最佳选择

这个说法不准确。冷兵器时代的所有盔甲都有较强的针对性,即使不考虑成本因素,也没有那种盔甲是最佳的选择。

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

公元1241年4月,多瑙河流域的支流塞约河,由匈牙利、日耳曼和奥地利三国勇士所组成的装备着重装铠甲的多国联军相信眼前身着简陋皮甲的蒙古骑兵必将折戟于匈牙利大草原。他们深信十万装具重装铠甲的东欧精锐勇士必将让这股来自东方威胁的恶魔灰飞烟灭。

然而战争的结果,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蒙古人先以少量轻骑兵诱使欧洲骑兵追击,随后蒙古骑射手从两翼包抄追击的欧洲骑兵,并不断向欧洲骑兵发射箭失,杀伤欧洲骑兵。这时,待命的蒙古重骑兵向欧洲骑兵发起冲击,而由两翼包抄的蒙古骑射手对欧洲骑兵完成了合围。由于之前不断受到蒙古骑射手的杀伤,欧洲骑兵队形已经散乱,被蒙古重骑兵击溃。这时欧洲骑兵的左右两翼后方已经被蒙古骑射手包围,导致无法撤退。前方又遭遇蒙古重骑兵冲击,因而全军崩溃。这一战被蒙古杀死超过两万人,蒙古人将死者的耳朵割下足足装了九麻袋。

根据古兵器专家的模拟测试,蒙古重箭的箭矢在50米范围之内能轻易射穿欧洲重装铠甲,并贯穿至体腔8厘米左右,而蒙古轻箭也能洞穿欧洲重装铠甲深达体腔5厘米。因此,从以上实验数据来看,蒙古骑兵凭借着力道浑厚的蒙古弓穿透欧洲重装铠甲可谓轻而易举。

备有重装铠甲的欧洲骑兵兵团是当时陆地上名副其实的“移动碉堡”,甚至堪称南宋时期金国“铁浮屠”的加强版。一把蒙古弯刀再怎么锋利也不可能劈开如此厚重的铠甲。

因此,蒙古骑兵在对阵科罗曼的欧洲重装骑士兵团时,往往***用的是一种名为“骨朵”的钝形打击类兵器,“骨朵”类似长柄锤,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藜形的重铁器。这件看起来简陋无比的兵器,据说在破甲方面有着很好的功效。

根据后世古兵器专家的测试,一把“骨朵”所爆发出来的打击力,足以造成人体主要骨骼的损毁,而“骨朵”正是通过钝击力的向内传导,足以让敌人粉身碎、骨头破血流,当场毙命于马下。

冷兵器时代,军队的披甲率一直维持着一个较高的水平,一线部队几乎***身穿重甲。故而军事技术、技艺、武器,很多都围绕着击败铠甲而展开。

我国甲的出现,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各代铁铠甲往往因材因体而制,形制繁多。汉代称铁甲为玄甲,以别于金甲、铜甲。汉代军队已普遍装备铁甲。据测定,当时铁甲片由块炼铁锻成甲片后,再退火脱炭,具有韧性。穿用者躯干及屑至肘部均用铁甲围护,铃形如半袖短衣。唐代的铠甲形制多样,据《唐六典》记载有十三种:即明光甲、缀鳞甲、山文甲、乌锤甲、白布甲、皂绢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锁予甲、马甲,主要供步骑兵使用。宋代以后,虽然火器出现,但铠甲仍然是重要的防护装备。宋代镜甲有钢铁锁子甲、黑漆濒水山泉甲、明光细网甲、明举甲、步人甲等数种

但是由于古代技术水平的限制,很难让铠甲轻量化,如果打造出全身包裹的铠甲首先是重量没办法控制,还有在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是力量和速度,全身包裹,那么就影响身体关节的灵活程度。再者甲只能防备兵器的刺砍,若是重力的撞击还是无能为力。所以作为防护用具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至于你说的成本问题,中国冶铁技术在明清时期已达到了高峰,铁的成本并不高,想要制造大批全身铠甲并不是难事,之所以没有造应该是我上面所分析的原因造成的!

再想想现在部队的防护用具,防弹衣,也只是包裹上身,就很容易理解古人为什么不用全身铠甲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防刺服的死者故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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